句人社〔2020〕112號
各鎮(街道、園區),市委各部委辦,市各委辦局,市各人民團體、各直屬單位、有關企事業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意見》(蘇政發〔2020〕45號)文件精神,經市第十六屆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自2021年起執行全省統一公布的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F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1、自2021年起執行全省統一公布的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和60%確定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標準,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公布實施,我市遵照執行。
2、企業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參照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執行。
3、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在省公布的當年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之間選擇適合的繳費工資基數。
4、2021年1月1日起,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暫按2020年下半年省公布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上限19335元/月、下限3368元/月執行,待省公布新的繳費基數政策后遵照執行,今后我市不再另行發布企業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句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句容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句容市稅務局
句容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11月20日
轉自:句容人社局 發布時間:2020-11-23